国际税收 2025年 第3期 专题策划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的法治化构建*

——以长三角一体化协调发展为例

倪斐 张文瑾#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是化解区域间全局性和局部性矛盾、平衡区域间利益和构建区域间利益共同体的重要机制。作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长三角一体化协调发展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初期上海经济区的设立,之后在上海浦东开发开放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推动下逐渐成熟。2019年,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的法治化进程加快。经过四十多年的实践探索,长三角一体化协调发展机制在组织建设、协调范围和功能发挥上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在保障战略有效实施、实现信息共享、利益协调机制和执法司法标准等多个方面仍存在不足。对此,长三角一体化协调发展机制应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维度系统构建协调机制法律框架,加强大数据信息共享制度供给,完善税收分享和利益协调机制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统一区域内执法司法裁量标准。

关键词: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信息共享,税收分享和利益协调,法治协同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126(2025)03-0021-10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是化解区域间全局性和局部性矛盾、平衡区域间利益和构建区域间利益共同体的重要机制。作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长三角一体化协调发展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初期上海经济区的设立,之后在上海浦东开发开放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推动下逐渐成熟。2019年,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的法治化进程加快。经过四十多年的实践探索,长三角一体化协调发展机制在组织建设、协调范围和功能发挥上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在保障战略有效实施、实现信息共享、利益协调机制和执法司法标准等多个方面仍存在不足。对此,长三角一体化协调发展机制应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维度系统构建协调机制法律框架,加强大数据信息共享制度供给,完善税收分享和利益协调机制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统一区域内执法司法裁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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